为什么两次折扣不能直接相加:核对最终价格
用先减20%再减10%的例子计算连续折扣,并把优惠与税费、运费分开。
方法
第二次折扣通常针对第一次优惠后剩下的金额。因此两次百分比的计算基数不同,直接相加会高估节省额。开始前请确认参加优惠的商品价格、适用顺序,以及优惠是否有最低消费或其他限制。
把每次折扣转换为剩余价格倍率,即一减去小数折扣率,再用原价乘以两个倍率。没有限制的百分比折扣可以交换顺序,但固定减免金额、优惠上限或购买门槛可能使这一性质不再适用。
假设原价为同一币种的100。第一次减20%,减去20后剩80。第二次减的是80的10%,即8,最后剩72。总共节省28,相当于原价的28%,而不是将两个比例直接相加得到的30%。
查看数据
- 原价
- 100 100
- 第一次折扣后
- 80 100 × 0.80
- 第二次折扣后
- 72 80 × 0.90
计算示例
假设原价为同一币种的100。第一次减20%,减去20后剩80。第二次减的是80的10%,即8,最后剩72。总共节省28,相当于原价的28%,而不是将两个比例直接相加得到的30%。
可以用两条路径检验:100 × 0.80 × 0.90 = 72,以及100 × (1 − 0.28) = 72。若另一个方案为单次减30%,其他费用前会剩70。实际比较时,应按各自条款另外加入税费和配送费,再比较应付总额。
100 × 0.80 × 0.90 = 72
100 − 72 = 28
28 / 100 × 100 = 28%
计算器不决定商家的优惠券叠加、排除商品、最低消费和发票舍入政策。中间计算保留精度,最后按实际计费规则舍入。在此模型中,100%折扣使价格为零,不会产生负数价格。
查看数据
- 原始价格
- 100
- 第一个倍率
- × 0.80
- 第二个倍率
- × 0.90
核对事项与适用范围
计算器不决定商家的优惠券叠加、排除商品、最低消费和发票舍入政策。中间计算保留精度,最后按实际计费规则舍入。在此模型中,100%折扣使价格为零,不会产生负数价格。